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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外国语学院 作者:蒙老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点击数: 字号:


南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计划招收7名学术学位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计划招收共8名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计划招收5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笔译专业计划招收1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将以生源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复试情况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如有变动,具体以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对应要求。网上报名时已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拟在3月22-23日进行复试,包含以下学科专业: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wgyxy_123@163.com(须以“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命名邮件)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其他通知时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 报考我校且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明材料。

8.  其他具体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学术学位各方向为二外日语;专业学位各方向为英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个测试部分。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对考生外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2.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3. 综合面试。全面了解考生的治学态度、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跨专业考生加试仅限报考英语笔译专业的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以口试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5. 其他具体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禁考生复试作弊,严厉打击冒名顶替考试和AI等高科技作弊,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 严禁使用AI技术进行作弊,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总分 + 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信息公开与监督

参看《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附则

参看《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温馨提示

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info/1021/2843.htm)。

如有疑问请联系郭老师:0771-6212229。0

771-6212229

0 7 7 1 - 6 2 1 2 2 2 9 0

771-62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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